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现场资格复核通知
根据《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要求,我院已完成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现将现场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现场资格复核应为正常开考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二、现场资格复核时间为2023年5月6日(星期六)9:00-15:00(中午不休息),15:00后未到者视同放弃报名资格。地点为: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南大门(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三、由于报名人数较多,现场资格复核分组进行,请提前准备好审核材料,到相应审核组进行审核。
组别 | 岗位代码及名称 | 审核材料 |
1 | 01-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 1.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本人签字,现场提交 |
03-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 ||
2 | 02-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 1.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本人签字,现场提交 |
04-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 ||
13-从事数学教学工作 | ||
14-从事体育教学工作 | ||
3 | 06-从事教学及新媒体制作工作 | 1.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本人签字,现场提交 6.07、15岗还需提供党员证明 |
07-从事教学及纪检工作 | ||
08-从事教学及人事工作 | ||
09-从事教学及审计工作 | ||
10-从事教学及国际交流工作 | ||
11-从事教学及会计工作 | ||
12-从事英语及日语教学工作 | ||
15-从事思政教学工作 | ||
23-从事数字媒体教学工作 | ||
4 | 16-从事临床医学教学工作 | 1.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本人签字,现场提交 |
17-从事口腔医学教学工作 | ||
18-从事机械工程教学工作 | ||
20-从事信息技术教学工作 | ||
21-从事中药专业教学工作 | ||
22-从事药物制剂教学工作 | ||
24-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
四、12-23岗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如超过招聘人数10倍以上(不含10倍)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将在5月6日16:00后发布在学校官网,请注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如不参加笔试的视同放弃报名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核通过者发放准考证。
六、以上通知如有变化,将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告。
附件1 应届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doc